各学院: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重医大发〔2023〕82号),为推进在地国际化医学教育发展中心建设,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教师能力发展项目: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过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或参加过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工作。担任过引进课程组长和教学秘书,取得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培训证书的教师优先选派。研修期限为1-12个月,具体研修时间以学校批准为准。
二、申报条件
详见《重庆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有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重庆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申请表》并提交外语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师资培训(如有)等支撑材料至所在学院。申请人所在学院需严格审核申请材料、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项目。如申请人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需向组织部门备案。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选派。
四、工作要求
如有推荐,请相关学院2025年8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拟推荐申请人《重庆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件1份提交至袁家岗校区北楼A1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runyujiang@cqmu.edu.cn。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申请表
2.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重庆医科大学莱斯特大学联合学院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