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莱斯特大学联合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肿瘤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6-03-26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肿瘤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

肿瘤学(中外合作办学)本年度招生10人,均为统招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复试时间安排

整体时间安排

(二)相关事项以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https://yjszs.cqmu.edu.cn/)及重庆医科大学莱斯特大学联合学院官网(https://imc.cqmu.edu.cn/zww/sy.htm)发布的信息为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时间,我院将另行发布公告并通过电话告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复试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材料

以下材料必须进行现场审核,不可缺项:

材料按(1)-(10)顺序整理成册(材料(3)、材料(9)意向填报表交原件,其余交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存档。注:所有原件须保存至入学报到时复查。

3.材料清单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重庆医科大学莱斯特大学联合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往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大学六级英语成绩和期刊论著证明;

(5)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盖章(应届生:由本科学校盖章;往届生:有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由档案所在地盖章);

(7)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复印件;

(8)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盖章的《2026年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

(9)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报考“重庆市高等研究院项目”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高研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意向填报表》(附件4);

报考“武汉协和重庆医院”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武汉协和重庆医院联合培养计划意向填报表》(附件5)。

(10)其他材料(自愿提交)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英语能力证明(如雅思成绩单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二)复试内容

1.采取线下匿名复试方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含3分钟PPT汇报(汇报内容不得出现姓名、初试成绩及本科就读学校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科阶段的学习及社会实践情况和研究生阶段学习规划等,请勿在PPT里面制作链接以免影响放映。

2.其他复试内容参照《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专业素质测试、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

(四)复试流程

1.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3月29日13:00-17:00(注意时间有提前),携带指定复试材料(1)-(10)。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袁家岗院区学术报告厅(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1号)

2.考核流程

(1)考核顺序随机生成,考生携带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候考区域,签到后上交通讯设备;

(2)候考室拷贝PPT,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考场面试;

(3)考生作答完毕后,领取通信设备、随身物品,离开考区。

注: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家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并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记名打分,取全体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值作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拟录取

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成绩再次相同时,按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初试统考政治与外国语科目成绩之和再次相同,按照复试成绩的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考生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我院官网公示。

5.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6.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8.考生是否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一初试成绩÷5X0.6+复试成绩X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将在肿瘤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不符合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考生有意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无意疏忽、错误理解报考条件进行报考等情形),无论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注销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六)拟录取确认

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发送《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6)至103080@cqmu.edu.cn(命名:“肿瘤学(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将视作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调剂

(一)调剂原则

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报考外单位考生,也包括报考我校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无效。

(二)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学校及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医学类(10)和工学类(08)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学校理学(07)学术学位。

除上述专业类别外,学校其他专业应在同一专业门类范围内调剂,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专业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照顾加分政策者和退役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按照学校工作通知执行。

(三)其他说明

1.学校及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或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并向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流程和一志愿考生一致。

2.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2—1:5,按考生初试政治与外国语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若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排序;若初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复试。

五、专项计划复试及录取要求

(一)重庆市高等研究院专硕项目、武汉协和重庆医院专项计划

该专项计划从报考对应专业的统考生中复试录取,报名阶段填报专项意向表(附件4、附件5),参加学院统一复试,按专项单独排序录取并组织师生互选。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该专项计划所涉专业的普通计划或专项计划仍有缺额,在满足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校内调整启动前,候补考生可自愿申请转入该专业的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候补录取。申请转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补签专项意向表。

(二)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专项计划(中外双师)

该专项计划从统考生中复试录取,根据我院导师申报情况,增补计划投放至相应专业,按该专业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若增补指标在一志愿复试前下达,纳入一志愿复试录取;若在一志愿复试后下达,则从相应专业一志愿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无候补考生的专业,其招生计划转入第一志愿校内调整或全国统考调剂复试录取环节。

拟录取考生在师生互选阶段,由导师确认纳入该专项计划。

(三)专项计划校内调整及全国调剂

专项计划涉及校内调整及全国调剂时,参照上述原则执行拟录取。

六、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师生双选工作由我院在复试拟录取结束后组织(严格在报考专业指标范围内开展,未达成双选者由专业负责人统筹调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院系选择、现场报到及复试材料提交(注意各环节截止时间,及时关注学校研招网及我院官网通知)。

(二)复试当天提前备好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供核验,请勿将电子产品带入候考场内。

(三)复试期间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务人员管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者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关于学习方式、学习年限、报考条件、录取、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注意事项以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医科大学二○二六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教育部相关文件及英国莱斯特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实时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714752

联系人:汪老师、商老师

电子邮箱:103080@cqmu.edu.cn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6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兰苑L1-2211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莱斯特大学联合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

3.2026年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4.高研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意向填报表

5.武汉协和重庆医院联合培养计划意向填报表

6.重庆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书

重庆医科大学莱斯特大学联合学院

2026年3月26日